企业经营方式应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进行填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自产自销
私营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
适用于规模不大的企业,如鞋店、服装店等,通常是前店后厂,边生产边销售。
加工
包括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等。
来料加工是改变原材料、半成品的形状、性质、表面状况及用途,按要求加工成产品。
来样加工是按订单需要,依照图纸、订单设计要求加工,产品成型后供给订货方。
来件装配是将对方提供的零件,依据合同要求组成产品。
无论哪种加工方式,企业都必须与对方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修理
包括对损坏的器皿、设施、物品进行修复,恢复其原状或达到原有功能用途。
委托收购
用合同形式,受人委托代为收购商品。
代销
受人委托代为销售商品,经营者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批发
商业活动中成批、大宗地售出商品,售价不低于零售商品,销售对象是商品经营者、零售商,不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
需要有仓储设备、储运条件及较多资金。
零售
成批、大宗地买进商品,零星分散卖出,销售对象多为最终消费者。
服务项目
包括各种提供的服务,如咨询服务等。
在填写经营方式时,企业应确保所填写的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一致,并且要详细列明具体的经营方式,以便清晰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商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