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验资是指 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违反验资程序,故意作弊或疏于查实对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金(或实收资本)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和验证,并作出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验资报告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故意作弊:
注册会计师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作出虚假的验资报告,却仍采取隐瞒、掩盖真相、捏造、杜撰假相等手法为委托人出具不符合真实情况的验资报告。
疏于查实:
注册会计师应当预见到自己所作的验资报告可能与真实情况不相符,却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虽然预见到了,但却出于轻信等原因使验资报告与真实情况不相符。
恶意串通:
验资部门与委托单位恶意串通或明知验资内容虚假,故意出具虚假验资报告。
伪造凭证:
企业通过虚假手段或制造虚假凭证,虚构业务来达到抬高企业资金实力或投资能力的目的。
虚假验资不仅违反了《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等相关法律法规,还可能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并构成对利害关系人的侵权。
因此,注册会计师在进行验资时,必须严格遵守验资程序,确保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金(或实收资本)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