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换发流程如下:
确定换发原因
由公安机关提供换发函说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的。
提供法定鉴定机构的亲子鉴定证明要求变更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信息的。
准备换发材料
原出生医学证明主页和副页。
接产医院病历复印件(含病历首页、新生儿记录页、分娩记录页或手术记录页)。
首次签发表复印件(原签发机构复印)或上户派出所复印上户联并盖鲜章。
父母双方户口薄和身份证(看原件收复印件)。
小孩已上户需提供小孩户口页(看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人应为母亲本人,如非母亲本人,需提供母亲写的委托书及手印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交换发申请
填写《换发申请表》。
提交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亲子鉴定报告、更正信息的相关证明等。
审核与换发
原签发机构审查确认原证无效后,收回原证并换发新证。
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加急。
领取新证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原证件由签发机构归档保存。
建议:
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原签发机构,了解具体的换发要求和流程。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尽量提前办理,以免因材料问题影响换发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