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油的判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单位犯走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建议在涉及走私油的行为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