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7日,市民龚女士向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反映,自己的侄女在湖南医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读高二,4月24日早上,在学校安排的实习医院工作时间内,因突发晕厥,面部朝下摔倒,导致4颗牙齿碎裂,下颌关节松动,下颌有4厘米长伤口。
龚女士称,事发后,家属要求校方支付医疗费用并多次找校方沟通,“校方说给孩子买了保险,但保险说做种植牙属于医美,不在保险范围内;实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工伤。”
5月7日,晨意帮忙记者与家属来到该校。该校副校长陈女士称,对于家属要求校方赔偿或垫付医药费的诉求,会向集团反映,9日下班前会给家属回复。“该我们学校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我们不推辞。”

实习生工作时间晕倒后牙齿脱落
龚女士介绍,自己17岁的侄女在湖南医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读高二,今年2月,被学校安排至益阳市中医医院实习。4月24日8时许,在医院突然晕倒,面部朝下摔倒,导致4颗牙齿碎裂,下颌有4厘米长伤口。
门诊病历显示,初步诊断为:1下颌部皮肤裂伤,2创伤性牙齿脱落。


事发后,家属找到学校沟通。家属认为,自己将小孩交给学校,且小孩是在学校安排的医院实习时,在工作时间发生意外,应该由校方等负责。
“我们就咨询了相关医院,种植牙以及下颌疤痕修复大概要花8万元,小孩才 17 岁,牙齿缺失将严重影响她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发展。”家属要求,校方支付医疗费用8万元,由家属带小孩进行治疗;或者校方带小孩进行治疗,承担小孩医疗费用。但过去半个月,双方依然未能协商成功。
“校方说给孩子买了保险,但保险说做种植牙属于医美,不在保险范围内;实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工伤。”龚女士说,他们认为消防在此事处理上存在拖延、消极。“我们只是要医药费,并没有其他不合理的要求。”
校方:会向集团反映,若校方有责任愿担责
5月7日,晨意帮忙记者与家属来到该校。该校工作人员张先生称,校方为实习学生购买了保险,但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学生实习属于校内学习的延续,是在校外的专业场所继续教育的学习过程,不属于劳动关系;与保险公司沟通后得知,种植牙目前没有纳入医保理赔范畴。“孩子现在该治疗还是治疗,后期与保险那边学校可以协调沟通,保存好相关票据,看保险能报多少。剩下的费用可以再和学校沟通协商。”

对此,家属表示,因家庭存在困难,无法拿出相关费用,且因小孩是在校方安排的实习地发生的意外,希望学校能垫付。
该校副校长陈女士称,对于家属要求校方赔偿或垫付医药费的诉求,会向集团反映,9日下班前会给家属回复。“该我们学校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我们不推辞,但是要判定这个责任,可以请相关部门或者请法务来协调沟通。”
陈女士还称,对于小孩晕倒的原因,也希望家属能为小孩做全面检查,“不排除小孩是否有其他疾病。”对此,家属称,小孩未患有其他疾病。
律师:家属可以要求学校或实习公司垫付医疗费用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小孩尚在读书期间,不具有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主体,其与实习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各方主体只能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若小孩因自身疾病晕倒致意外,学校和实习公司无过错,一般不承担主要责任,但学校若未对学生健康状况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或实习公司工作安排加重病情导致意外,需承担一定责任;如果小孩没有自身疾病,学校在选择实习单位、过程监管等方面有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实习公司作为工作场所提供方和劳动安排指挥者,若存在不合理安排实习时间,导致孩子过度劳累晕倒应承担主要责任;若原因无法查明,一般先由学校和实习公司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身无过错。
付建指出,家属可以要求学校或实习公司垫付医疗费用。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三十六规定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学生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和心理抚慰。
付建建议,家属可先与学校和实习单位协商赔偿,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事,家属应保存好包括实习协议、学校安排实习的相关文件、医疗记录、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证据。
潇湘晨报记者武华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