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违规可能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违规行为及其可能的原因:
贷款违规
未依法对借款人身份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发放冒名贷款。
明知用款人提供虚假贷款资料,未按规定对借款人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违反贷款发放流程,发放贷款。
受单位领导安排或要求,不作贷前调查,违规审批发放,贷后对其贷款用途也不作检查,致使贷款逾期未收回。
未对借款人资产情况、运营情况、财务资料、股东变更情况进行严格核查,杜撰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授信报告,而发放贷款。
账户管理违规
提供虚假开户申请资料欺骗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开立或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相关规定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予以登记、签章或通知相关开户银行。
利率违规
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上下限的规定,擅自提高贷款利率而放松其他条件发放贷款。
合同违规
签订贷款合同,利用手中职权指使或亲自就一些重要条款如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不予以明确。
超越自己的职权,擅自批准发放贷款。
其他违规
信贷违规,包括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流向违规等。
理财产品销售、代销保险以及公司治理领域的违规行为。
违反反洗钱规定,如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
违规收费,如只收费不服务、超出价目表收费、违规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等。
银行违规可能面临的处罚包括罚款、纪律处分,严重者可能涉及刑事责任。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